用途:調理、保濕肌膚
使用方法:
1.清潔肌膚拍化妝水後,將面膜取出攤開,對準眼部再對準口部後往全臉推平。
2.眼部請對準折線,勿使溶液滴入眼部,若滴入時,請以清水沖洗。
3.15-20分鐘後取下面膜,並將臉上殘留溶液加以輕拍至吸收,再依平日保養程序,每週可使用2-3次,可每天使用。
*拆開包裝後,請儘速使用,且勿重覆使用及勿長時間敷用。(例如不可敷上面膜睡覺)
請你跟我這樣做:清潔肌膚→依小圖指示→打開摺疊處並敷在臉上→等待15-20分鐘→再依平日保養程序
注意事項:使用後肌膚不適現象,請暫停使用,並請教合格醫師。
保存期限/方法:4年/置於陰乾處
製造日期/批號:如標示
製造商:利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
台灣 台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141-5號
消費者服務專線:0800-420-010
本公司全系列已投保富邦產物1000萬責任險,敬請消費者安心使用。
中市衛粧廣字第 10409504號